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09 至 2024-08-16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郑义
(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5,000.00
最高限价(元):795,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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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税〔 2020〕54号文件《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罚没财物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透明化,拟建设一套完善的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实现罚没财物的入库、存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为错误,确保罚没财物的安全与合规。项目将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搭建起一个功能完善、操作便捷的管理平台,支持多部门协同作业,实现罚没财物信息的实时共享和监控,有效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通过建设罚没财物管理系统,完成罚没财物的动态智能、安全管理功能,通过与业务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业务环节的无缝连接,实现对罚没财物入库移交环节、存储保管环节、资产处置环节三个重要环节的有效管理与监控,防止罚没财物的流失;通过对罚没财物的流程化日常台账管理,对罚没财物管理过程中的异动信息能够及早发现,实现对罚没财物管理过程监督监控的职能;同时实现对罚没财物总量、分布状况的及时、方便、快捷的统计查询和深度的分析。
建设罚没财物管理系统为各省市的罚没财物进行统一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罚没财物的类目范围、职责划定、全局保管、执行处置、收入分成、数据对接等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实现罚没财物 “价值最大化”。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0 天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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