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LJQ24C00015)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
项目概况:
“重庆两江新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LJQ24C00015
项目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号:3
最高限价总计:3,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预算金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以上,预留份额允许采取分包或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2家)形式投标。投标人对照下列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取分包形式的: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投标人和分包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 3.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为18%以上,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分包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分包意向协议。 采取联合体方式的: 采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将合同份额的30%以上交由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承担,其中,应将合同份额的18%以上交由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承担。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内容此时应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联合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用分包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特定资格条件(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分包承接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某一部分特定工作的相应资质(分包承接单位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时不须提供,但应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交采购人核验。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视为虚假应标,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按照联合协议承担某一部分特定工作的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即可(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相关要求见第四篇、第五篇、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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