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00-JZCG-G2024-0114
项目名称: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 537.000000万元(采购包1:175.000000万元;采购包2:183.000000万元;采购包3:17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号 是否设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年) 包1 是 174.5 包2 是 183 包3 是 179
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包 1 、包 2 、包 3 均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会议服务、食堂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12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具体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履职期间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为12个月,续签合同手续按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特别约定为:包1中因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网运行分中心办公场所将于2024年9月左右迁至新址,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因新址变动而调整合同价。包3中因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州分中心处于拆迁置换中,如遇合同期内迁址,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费用按实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人授权书
3.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包1中标人如已递交包2投标文件,在包2资格审查环节做无效处理,不属于包2的合格投标人,自动丧失包2的评审资格。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包1和包2中标人如已递交包3投标文件,均在包3资格审查环节做无效处理,不属于包3的合格投标人,自动丧失包3的评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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