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辅助服务项目
山东
-济宁市
竞争性磋商 公告
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辅助服务项目 潜在供应商应在 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4430/GaoXinQu ) 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4 年 8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市网) GXZC/2024/J058
(省网) SDGP370890000202402000084
2 、项目名称: 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辅助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 预算金额 : 1 1 0 万元
5 、包组划分:一个包
6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辅助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业务需要,协助做好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执法办案等辅助工作,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截止到报价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10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信用山东”“”查询),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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