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数字经济产业大厦工程技术服务外包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辽宁
-沈阳市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数字经济产业大厦工程技术服务外包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数字经济产业大厦工程技术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项目(三次)(编号:gkbz202408070000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沈阳数字大厦工程技术服务 | 沈阳数字大厦工程技术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2024年8月21日-2025年12月20日 。
服务地点位于: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1号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查询记录,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采购人评审现场查询,具体要求详见商务标回标要求。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其它资格要求】
(1)派驻维修人员与值守人员须持高压电工证、强电电工等电工证件
(2)供应商提供不少于2份物业(含工程技术服务)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约页);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均可参与投标,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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