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泾镇社区微型消防站岗位配备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泗泾镇社区微型消防站岗位配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6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7102240705113345-17139380
项目名称: 泗泾镇社区微型消防站岗位配备
预算编号: 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90000元 ( 国库资金:149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4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泗泾镇社区微型消防站岗位配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9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根据区消专委消防管控和应急管理要求,考虑到泗泾镇泗陈公路北侧区域内商市场园区、住宅小区、社区型公寓及“三类场所”较多,情况复杂,且消防救援站距离较远,拟在泗泾镇九淦168园区内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强化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巡防力量,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照《上海市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导则》的人员配置要求,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部岗位均为专职岗位,设置站长、副站长、消防员、B2消防车驾驶员等岗位,每班不少于4岗,24小时值班值守。主要负责区域内初期火灾扑救、防火安全巡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任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实施后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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