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校2024年9月~2025年1月食堂易耗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询价公告
福建
-莆田市
项目概况
湄职校2024年9月~2025年1月食堂易耗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路6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2024]041-1号
项目名称:湄职校2024年9月~2025年1月食堂易耗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690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90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6908.5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6908.5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60 .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格式要求提供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的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格式要求提供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的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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