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冈底斯藏医分院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
-阿里地区
业主单位
普兰县冈底斯藏医分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全一标段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普兰县冈底斯藏医分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普兰县冈底斯藏医分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阿发改援藏(2024)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阿里地区藏医院冈底斯藏医分院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药浴楼1026.06平方米,室外地面硬化119.1平方米、拆除原房屋137.52平方米,拆除原围墙49平方米,给排水工程1项,电气工程1项,暖通工程1项及购置医用设备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新建药浴楼 1026.06 平方米,室外地面硬化 119.10 平方米,总平给排水工程 1 项,总平电气工程1项,总平暖通工程 1 项,拆除原房屋 137.52 平方米,拆除原围墙49.00米;设备购置:医用设备 1 项,监控主机 1 套,不锈钢水箱及循环泵组 1 套,太阳能集热器 1 项,成品污水处理设备 1 套,药浴盆 1 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合格,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北京时间 2024-08-08 00:00:00至 2024-08-14 23:59: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
4.2报名者请于 北京时间 2024-8-8 0:00:00至 2024-8-14 23:59: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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