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勘察设计
广东
-佛山市
业主单位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605-04-01-662821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佛山高新区灯塔社区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4998.56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北接信息南路,上跨朗下黄洞迳水库后南侧与万锦路平交,线路全长约390m,其中桥梁段长约305m(含桥台侧墙),主跨跨径3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建安费约3447.20万元。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加施工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等服务。
工期(交货期)
11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086942.9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②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名,同一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家单位承担。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
4.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持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款的要求)
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否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二室(21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 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 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C座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4.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代码:2305-440605-04-01-662821。
5.本次招标公告性质:正常。
6.本次招标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
7.本项目工程编号:GC2024(NH)XZ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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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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