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常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鲤城区常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前坂街55号海运商厦六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2024071
项目名称:鲤城区常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5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5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对于 产品制商为 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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