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圭矿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广西
-贵港市
木圭矿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标段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变更
项目名称 | 木圭矿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标段一)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3735001 | ||||
招标人 |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平整总面积约为 672 亩,位于心心连心地块、纬二路 K0+062 ~ K0+540 及经三路 K0+000~K1+293 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挖运回填、不良地质处理、临时边坡以及临时排水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7 月 19 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8 月 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8 月 5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无 | ||||
成员单位: 无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88158735.84 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等级。 | ||||
项目经理 | 苟满航 (注册编号: 京 1112023202404728 ;身份证号: 610425********117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 毅 [ 京建安 C2 ( 2014 ) 0182222 ; 511323********6473] 李贵华 [ 京建安 C3(2023 ) 0048381 ; 371525********503X] 张伟曼 [ 京建安 C2(2015 ) 0204574 ; 130183********256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九凌湖片区文体康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足球训练基地整体提升( EPC) 工程总承包 ; 2.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体育中心项目 ; 3. 企业奖项:无 ; 4.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8091583.81 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等级。 | ||||
项目经理 | 覃坤贤 (注册编号: 桂 需解锁03141 ;身份证号: 452502********024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艳玫 [ 桂建安 C3 ( 2021 ) 0013264 ; 452502********5265] 吴俊传 [ 桂建安 C3 ( 2020 ) 0014603 ; 450803********6310] 陆 琪 [ 桂建安 C3 ( 2023 ) 0004918 ; 450802********87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平南县果蔬农产品深加工冷链物流基地项目; 2. 年屠宰 200 万头生猪及配套冷链项目—屠宰车间及冷库; 3. 企业奖项:无; 4.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总价 | / | ||||||
工期 | / | 质量等级 | / | ||||
项目经理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现重新公布中标候选人。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9000 、全国平台 ( 广西 ? 贵港 )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