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州城遗址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淮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30-WYGC-G2024-0043
项目名称: 泗州城遗址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76.4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476.46万元(含预留金10.17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泗州城遗址安全防范系统采购项目,包含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 声音复核系统、专用通讯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监控中心等防护设施,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内网络运营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及交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及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包含1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须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需提供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可为非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外聘合同)
5.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详见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 项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组织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