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市
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HZCG--2024009A
项目名称: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9,32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820,80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20,808.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合同包2(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68,51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68,516.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合同包2(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合同包2(碑坝镇朱家坝村三台、华院、红星组道路硬化革命老区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