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校新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南充市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4000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7-23,更正为:2024-07-3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一、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三、本项目询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8月02日9:30;
四、将询价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修改内容如下:
五、将询价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服务要求 3.4.2.商务要求 采购包1: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新增内容:“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技术参数中带★标识的佐证资料【①投标时用承诺函替代检验(检测)报告的,签订合同前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原件;②未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的可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性能截图、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验收时,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佐证资料和履约货物进行比对验收;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将聘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测验。如有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并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余未涉及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3,048,400.00元。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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