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宫对四楼局部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区域以及小展厅改建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文化宫对四楼局部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区域以及小展厅改建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近宣化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C/24193
项目名称:文化宫对四楼局部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区域以及小展厅改建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拆旧、区域配电改造、搭建隔断、门窗改造,新设小展厅以及书画教室等,详见采购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本次采购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其响应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往前倒推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其他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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