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张江临港NNW-C4F-01地块商办总部项目人防门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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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谈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张江临港NNW-C4F-01地块商办总部项目部人防门竞谈公告
采购编号:ZTJGSHF-ZJZB-人防门-2024-013
1. 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张江临港NNW-C4F-01地块商办总部项目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竞谈采购条 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 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张江临港NNW-C4F-01地块商办总部项目部
2.2 供应范围: 张江临港NNW-C4F-01地块商办总部项目部
2.2 采购内容: 人防门
2 . 3 本次采购执行有效期: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确定中标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束为止,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张江临港NNW-C4F-01地块商办总部项目部人防门竞谈采购,直至合同执行完毕。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的在上海人防办发布的《上海地区销售防护设备企业名录》的人防门生产厂家;报价产品应当通过国家相关检测,并据有相关证明;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产品,并提供检测报告;
3.2 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报价产品近两年工程供货业绩,至少1年以上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人防门产品的业绩;需附用户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意见等);
3.3 报价人有按国家规定的人防门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4 报价人应有完善的人防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5 报价人须提供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 报价单位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合格的企业,并提供相关证书。
3.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同一控股公司下的分、子公司不能有两家及以上公司同时参与同一项目同种物资投标。
3.9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 近三年内无不良供货记录,与招标人无任何不良纠纷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的供应商。
4.竞谈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5日到2024年07月28日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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