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17-04D-2024-D-E16446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9.1955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1955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遴选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评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参评。(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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