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海口市
项目概况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渡海路1-31(宝岛花园C栋铺面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TXGP2024-029
项目名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警务辅助人员服务 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时 ,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以上提供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na.gov.cn )”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现场查询为准);3.7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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