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某单位电缆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山东
-烟台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NBF-G1015
项目名称:烟台市某单位电缆整修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33.231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31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为烟台市某单位电缆整修工程项目,工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主要包括室内外电缆铺设、室外增加埋地管道、挖土回填、瓷砖和混凝土路面破坏恢复、垃圾清运、井部开洞及恢复、楼板开洞及恢复、增加配电箱柜、开关插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0日历日内完成(投标供应商可提供更快的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是电子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电子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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