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南票项目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南票项目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22 至 2024-07-26
撰写单位:
撰写人: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南票项目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南票项目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南票项目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27,903.00
最高限价(元):7,827,903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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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 1)对不稳定的边坡进行危岩清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对高低不平的开采地面进行平整,恢复坡降以利于自然排水;(3)对平整的平台进行整治,覆土后进行植被或耕地恢复;(4)对水塘进行外形修整及清淤工程;(5)对破坏道路进行整治复建,修建防护网、警示牌等防护工程,保障治理区道路畅通和周边居民和牲畜安全。包括:暖池塘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沙锅屯乡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虹螺岘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缸窑岭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九龙街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等。
所属行业: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于 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于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供应商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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