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市
业主单位
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S20231229001-S04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 已由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湿地带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锡行审投许 [2023]12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服务 进行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北起羊岐村,南至太湖山水国际游艇俱乐部之间的滨湖岸线。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构筑湿地总长度约 1.75 千米,湿地带宽度约 100 米左右,近湖湾区另留长 1.11 千米、宽 10 米的接坡段。湿地总面积 18.61 万平方米 ( 含接坡段 ) ,消纳淤泥固化土约 20 万立方米。具体包括: 1. 湿地带采用已固化的底泥,直接用驳船运至湿地带内抛填,地形平整后滩面高程约 2.4 米。全部种植水生植物,种植面积约 19.74 万平方米,其中沉水植物约 18.81 万平方米,浮水植物约 0.3 万平方米,挺水植物约 0.63 万平方米。 2. 湿地带外围布置一道桩式结构消浪潜堤,堤长 1983 米。潜堤结构中用于后期消浪保滩的实体结构工程顶高程为 2.8 米,实体结构上部设置 0.9 米透空式消浪结构,高程 3.7 米。近岸区域衔接段潜堤为预制混凝土沉箱 + 石笼形式,堤长 24 米,湿地侧抛填袋装固化土宽 3 米,坡长 1:2 ,潜堤顶高程 2.8 米,沉箱上部设置透空式消浪结构,沉箱外侧布置石笼护滩 ; 围堤结构采用湿法作业。 3. 潜堤外侧水体中设置拦藻围隔两道,总长约 4161 米,设置拦鱼网一道,长约 2070 米,警示标志 5 处。 4. 湖湾区接坡段坡脚处设置密排木桩阻隔,木桩长 4 米,梢径不小于 15 厘米。 总投资金额: 7689.3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服务,湖滨带湿地内布置 4 个监测点并在施工区域围隔外部的梅梁湖沿岸布设 1 个对照监测点,监测内容为水质监测、生态监测及底泥监测。包括但不限于采样、现场测试、指标检测、报告编制等工作。 相应服务费用概(估)算金额: 156.4 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36 个月,自检测开始后连续 3 年跟踪监测。
2.5 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 合格。环境监测成果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2.6 本工程分二期实施。一期北起羊岐村,南至断面 11 K1+029.95 ,湿地带构筑区长约 0.9km ;二期北起断面 11 K1+029.95 ,南至太湖山水国际游艇俱乐部,湿地带构筑区长约 0.85km 。二期待一期完工并满足初设效果后视情况实施。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 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地表水、底质与土壤(或沉积物或污泥)和水生生物项目)
(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或环保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为准,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并在本单位从业满三个月,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4 年 4 月~ 2024 年 6 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 年 4 月~ 2024 年 6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 3 )其他要求: 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副本)。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组成不能超过两家)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07 月 22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 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 CA 服务窗口 (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s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shtml ) 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shtml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t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t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最高投标限价: 1161697 元(单项限价:监测现场所需交通工具不得超过 《 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服务 报价明细清单》一~三项采样检测项目报价之和(下称“ 数据监测收费”)的 3% ,监测报告编制费不得超过数据监测收费的 15% ,监测简报、季报编制费不得超过数据监测收费的 10% ) - 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无锡市健康路 77 号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599 号国家工业设计园 4 幢 708 室
联系人:、张芳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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