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二关押点宿舍楼电缆改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
-衢州市
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二关押点宿舍楼电缆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3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LP-A2024013
项目名称: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二关押点宿舍楼电缆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750000
最高限价(元): 1708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二关押点宿舍楼电缆改造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55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且具备取得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如为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供应商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响应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进监施工人员必须为男性。 3.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4供应商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供应商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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