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开展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一一南郊村房屋鉴定工作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JZB2024-018-GZ
项目名称:补充开展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一一南郊村房屋鉴定工作
预算金额:57.716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义务后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⑧供应商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并加盖公章)⑨供应商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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