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普定促乡村文化及产业振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贵州
-安顺市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P52042220240006Y9
项目名称 : 四季普定促乡村文化及产业振兴项目
项目序列号 : ZFCG202407092
预算金额(元) : 119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 1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 打造 “乡村旅游四季好风光”精品线路,丰富优质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游愿望和需求,全方位展示包括以赏花、美食、农事体验、采摘、研学、户外运动、亲子休闲等多业态乡村面貌。
标项1
标项名称 : 四季普定促乡村文化及产业振兴项目
数量 : 1
预算金额(元) : 11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打造 “乡村旅游四季好风光”精品线路,丰富优质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游愿望和需求,全方位展示包括以赏花、美食、农事体验、采摘、研学、户外运动、亲子休闲等多业态乡村面貌。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十二);②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一份(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⑦提供2024年3月至今任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⑧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备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③-⑧项资料及特定资格要求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投标人须将①②项及特定资格要求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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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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