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临港燃机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天津
华能华北分公司临港燃机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7-1-123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华北分公司临港燃机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燃机)是中国华能集团在天津临港经济区控股建设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465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临港燃机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天津市 滨海新区
2.5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采用永利化工直供临港燃机液氨方式,拆除两台25m³液氨储罐,新增一台12m³备用液氨储罐。施工范围包括新架设跨渤海十八路管廊(管廊长度105米),新铺设永利化工直供华能电厂液氨管道,新增备用液氨储罐及附属设备施工,其他附属设备更换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及以上管道安装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等)。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2024-07-19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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