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博物馆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福州市博物馆 委托, 对[350101]FJKT[CS]2024004、福州市博物馆保安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博物馆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KT[CS]2024004
项目名称:福州市博物馆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2,4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博物馆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82,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82,4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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