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献血点建设需求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献血点建设需求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碧海云天1号楼1梯20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ND2024-015
项目名称: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献血点建设需求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采购包预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③投标货物若属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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