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镜洋镇玉埔村古民居修缮及文旅综合体项目初步规划(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清市镜洋镇玉埔村古民居修缮及文旅综合体项目初步规划(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清市清荣大道聚福苑8号楼店面中涵科技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FL-FQ2024005-1
项目名称:福清市镜洋镇玉埔村古民居修缮及文旅综合体项目初步规划(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格式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②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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