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销售公司城镇燃气公司2年(2024-2026年)调压箱(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天然气销售公司城镇燃气公司2年(2024-2026年)调压箱(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4110013066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销售公司城镇燃气公司2年(2024-2026年)调压箱(柜)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省天然气开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需方为石首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保康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神农架天然气有限公司2年(2024年-2026年)调压箱(柜)的集中采购。
各 城镇 燃气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 调压箱(柜)采购合同 。
2.2 招标范围
4个城燃子公司2年(2024年-2026年)调压箱(柜)需求量:调压箱(柜)各种规格型号约515台。
2.3 交货地点及方式
根据各子公司需求,运至各自的指定地点,分别为湖北荆州石首市、湖北咸宁通城县、湖北襄阳保康县、湖北神农架林区等地区。以供货通知的形式分批次交货。
2.4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每批次供货设备在买方下达供货通知后15天内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调压箱(柜)的制造企业;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业务范围包括燃气调压装置;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调压箱(柜)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投标人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内容不能体现总金额的单价合同应提供供货发票等能够证明单项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21-2022 年无连续亏损(提供经 第三方 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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