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医院新建电动车停车棚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
-银川市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灵武市人民医院新建电动车停车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4]-063号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医院新建电动车停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78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78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面积为 1230 ㎡,膜结构屋面1230 ㎡。拆除人行道1224㎡,新建沥青混凝土122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区外企业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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