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北区、南区详细规划(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采购公告
江苏
-泰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3-ZCZX-T2024-0057
项目名称: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北区、南区详细规划(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99.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9.92 万元,单价控制价为 11.76 万元 / 平方公里; 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未满足实质性要求 , 其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
完成 2024 年- 2035 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北区 11 平方公里(许庄片区)和南区 6 平方公里(长城产业园片区)详细规划文本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编制所需的 1 : 1000 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并取得市政府批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2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 供应商 提供 2 个 2019 年 6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类似详细规划项目业绩;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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