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8-JZCG-G2024-0019
项目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精神病防治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17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1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 的扣除。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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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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