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02 至 2024-07-0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马诗衡
(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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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执法过程、安防、物联、探访等数据,分析研判场所安全情况,形成“执法+安防”一体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为领导层的辅助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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