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工程——紫华路内涝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泉州市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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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鲤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工程 已由 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3]C01006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鲤城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市鲤城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421.4308万元,具体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 )招标类型: 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系鲤城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提升工程——紫华路内涝整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沉井工程、电气工程,具体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为 421.4308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为 421.4308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21430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7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8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 2024年7月16日17时0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8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根据泉发改规[2023]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当出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的时间内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的时间内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2)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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