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公告
广东
-清远市
受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 2024QYYS-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春安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沥头管理区何屋二村47号2层(住改商)
一、采购项目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就2024-2026年度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及建设工程项目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遴选方式: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对参选人的遴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遴选标准(2)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服务范围: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及建设工程项目。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数量:5家入选代理机构。
6、委托代理合同(协议)签订方式:一项目一签。
7、采购人对所有入选代理机构的实际业务量不作保证,被委托采购项目规模不均匀,委托时间分布不均匀。
8、在服务期内,如现有入选代理机构数量或提供的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遴选人需求,采购人保留继续择优遴选其他代理机构的权利。
9、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10、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报名表(1);
2、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包含但不限于“工程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4月至6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4月至6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同时具备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代理能力和经验,已在广东省代理机构库备案(提供网站的备案信息);
6、在清远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
7、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未被“信用中国”、中国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9、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文件递交方式:
1、1、2提交相应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需同时递交一份内容相同、非加密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均可,和参选文件一起密封)
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开始接收参选文件)
3、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春安路1、3号行政楼3楼会议室。
四、有关费用:
1、中选单位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因本招选项目暂不作预算,具体预算金额视单个项目实际产生金额而定,故本项目收费实行定额收取:¥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每家参选入库的单位分别支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发布。
六、联系事项: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春安路1、3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沥头管理区何屋二村47号2层(住改商)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4年7月1日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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