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智慧城市数字化设施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市
滁州市智慧城市数字化设施购置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sjcg202406-126
项目名称: 滁州市智慧城市数字化设施购置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 42220000.00元
最高限价: 42220000.00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数据大厦 1-3层的智能化系统和标准化建设,其中智能化系统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显示系统、分布式座席管理系统、城市运行统一门户、融合通信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和机房工程等;标准化建设包含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大厅、智慧城市展示大厅和附属配套用房标准化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 包括建设工期、运维(质保)周期,建设工期需在 2024年12月中旬前完成,项目运维(质保)周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本项目部分系统、服务、硬件产品的运维(或质保)期限以货物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和评标方法中的中标人质保承诺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 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且未被移除 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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