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襄阳市
樊城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8 2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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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7-23 09:00:00|
项目监管地:襄阳市本级|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樊城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襄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选择意向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0ae8fa9f8230190399401901a8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樊城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180 (万元)
6、最高限价: 180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引入第三方大气管控服务团队,开展“樊城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满足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技术服务工作的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6.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3.1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2023年8月~12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凭证、专用收据复印件等);6.3.2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2023年8月~12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6.4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采购公告发布前36个月):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网址: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就本项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 6.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服务期内拟投入的设施设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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