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核工业医院核技术医学应用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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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核工业医院核技术医学应用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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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核工业医院核技术医学应用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审批,
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核工业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2-ZB-002-015。
2.2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核工业医院核技术医学应用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一期)在逐步拆除四〇一院区内现状建筑后进行建设,拆除现有五官中心、体
检中心、污水处理站、感染科、总务楼及场地内临时建筑共 3724 平方米,新建核技术医学
中心(分子医学中心)、五官中心、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约 27127 平方米,设计
床位 100 张。
本项目为改扩建一期,总建筑面积约 27127 平方米,新建核技术医学中心(分子医学中
心)、五官中心、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6434 平方米,地下
建筑面积约 10693 平方米。本项目新增医疗设备 11 台/套。本项目(一期)总投资 72476.2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38006.36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发承包阶段造价咨询,完成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分析、施工合同审核;实施阶段造价咨询,完成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审核、设计变更审核、
现场签证审核、工程款审核、专业工程暂估价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竣工阶段造价咨
询,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造价进行分摊、协助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
算。具体工作内容、人员素质等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止。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相关规定外,
还需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CECA/GC7)、《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标准》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满足招标人要
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6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房屋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7)不存在“”中“投标人报名”或“文件下
载”环节不同投标人的供应商电脑信息一致的情形(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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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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