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镇江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1-JZCG-G2024-001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4年7 月20日至2027年7 月 19日),合同一年一签,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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