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营区消防执勤及配套设施功能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
-山南地区
项目概况
曲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营区消防执勤及配套设施功能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d2024-047
项目名称:曲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营区消防执勤及配套设施功能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7226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7226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室外新增一个膜结构停车棚;2、二层原消防员战斗服清洗区分隔为消防员战斗服清洗区和党团活动室,新增晾衣杆、盥洗槽、洗衣机及沙发等设施;3、二层消防员室内体能锻炼区重新规划布局健身器材,地面铺设运动拼接地板;4、二层原消防员战斗服清洗区及消防员室内体能锻炼区简易阳光房拆除,新建钢结构安全玻璃阳光房;5、二层党团活动室铺设地毯;6、安装翻新改造等其他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主要工程量统计表)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为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 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府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响应人本公司任职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以及为其 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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