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西社经济联合社文祠镇西社村平安乡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潮州市
项目概况
文祠镇西社村平安乡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潮州市湘桥区北关村北美路中段(金山大桥西)8号铺面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031
项目名称:文祠镇西社村平安乡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97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97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文祠镇西社村平安乡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金额:929750.00元
二、项目基本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物品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符合所采购内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供应商需随设备装箱提供制造厂的设备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列明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
3.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全部设备的技术设计、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含税等费用。
三、采购需求:
1、采购技术参数、清单:
2.其他技术需求:无
六、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在收到采购方可供货的书面通知后,5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要求:
3.1项目中所有设备都必须提供1年的质保期及终身维护。如产品生产厂家的保修条款超1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期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非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方必须负责免费维修。
3.2负责采购方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
3.3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或予以更换为全新合格的同样设备。
3.4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中标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3.5保修期内,中标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中标方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6对采购方的服务通知,中标方在接报后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在七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方临时使用。
3.7保修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中标方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
4.安装调试要求:中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产品调试至最佳状态。
5.培训要求:按采购方使用需求进行设备使用培训。
6.质量和验收要求
6.1中标方完成项目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调试后,采购方进行为期15天的试用期,试用无异议,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6.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全新产品,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6.3验收时应在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采购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中标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4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交付使用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方应及时安排更换,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5所有商品及技术服务等涉及到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纠纷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7.付款方式:
7.1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到付款凭证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7.2本项目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时间)。
其他要求:无。
采购包1(文祠镇西社村平安乡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 文祠镇西社村平安乡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在收到采购方可供货的书面通知后,5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外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及“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广东省内供应商的,本项不须提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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