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批发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乐山市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138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批发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批发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炜(采购人代表) 、 帅蓉兵 、 宋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成交金额根据采购预算结合成交供应商下浮比例计算)的2.0%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当日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不含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14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