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鹄山镇荷沂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江西
-新余市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新余市渝水区鹄山镇荷沂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渝水区鹄山镇荷沂村排洪沟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新余市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字 (2024)56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余市渝水区鹄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渝水区鹄山镇荷沂村
2.2 招标规模 : 施工标 5450204.28 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河道、河底及河岸衬砌,岸坡整治长 1.688km( 两岸共计 ) ,河道护底 0.844km ,河道疏浚长度 0.26km ,清杂清障 0.91km ,新建箱涵 1 处及拆除改建箱涵 4 处。新建消力坎 4 处,新建跌水 1 处,新建沉沙池 2 处,新增渠首进水控制闸 1 座等;
2.4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 ;
2.5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 合格及以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4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 ) 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 不含临时 ) 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拟投入本项目 1 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 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试行 ) 的通知》 ( 人发 (2005)11 号 ) 规定,非国有 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3.1.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 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 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1.8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 ,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 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 (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 ) 相加后, 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完成登记且已 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 ( 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有关说明
8.1 关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及本单位以外的在岗事业单位人 员, 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8.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19]50 号 ) 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 ( 赣建办文市 [2020]45 号 ) 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8.6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8.7 本次招标中标单位需设立农民工专门账户。投标人须提供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8.8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恶性竞争及扰 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 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09: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