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华耀悦珑湾13号楼周边车库代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华耀悦珑湾13号楼周边车库代建项目施工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邯山区信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邯山区信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规模:邯郸华耀悦珑湾13号楼周边车库代建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1.2 建设地点:左西四路以南、南通路以北
2.1.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邯山区信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李,联系电话: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 知 》 ( 法 〔 2016 〕 285 号 ) 及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 “黑名单 ”)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 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8 08:30:00 至 2024-06-24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08 14:30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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