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工程(标线、安保维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202406006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工程(标线、安保维修)
预算金额:32.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工程(标线、安保维修)。包括:标线和安保维修工程定点服务选择1家合格的施工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在服务完成较好,采购项目及预算资金延续落实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在此期间中标人如不能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服务的,可随时终止其服务资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工程采购,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施工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标志、标线工程业绩。 注: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或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上述途径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无负责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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