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原公司总部大楼改造为宁德市交通技术学校临时办学场所工程竞争性磋商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福安原公司总部大楼改造为宁德市交通技术学校临时办学场所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1号楼1幢2-B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HS招[2024]宁德CG020号
项目名称:福安原公司总部大楼改造为宁德市交通技术学校临时办学场所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983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2.9643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须具备①合格有效的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