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玉龙镇标段)
重庆
-大足区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玉龙镇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玉龙镇)打包项目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2023〕54 号及大足发改投〔2023〕253 号(项目代码:2309-500111-04-01-9804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镇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大足区玉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玉龙镇标段)涉及 8 个村(社区),13 条农村公路,19 处水毁点(段),水 毁病害治理总长度为 996m。所涉及水毁点公路等级均为四级公 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为公路水 毁重建,建设性质为改建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1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方案为针对安全隐患较大的 19 处路基路面水毁进行处治设计,总长约 996 米。该项目公路等级 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 20km/h,行车道宽 4.5 米,单车道,路基 宽度 5.0 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 准轴载 BZZ-100。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以招标 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15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6-19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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