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2-JSMW-G2024-0007
项目名称: 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 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10 万元。
采购需求:
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维项目,包括 :1个空气自动站(气象五参数、03、CO、PM2.5、PM10、NOx、S02)、2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至少包含57种PAMS物质)、29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气象五参数、03、TVOC.CO、PM2.5、PM10、NOx、S02)。运维单位需支付更换必要的监测仪器配件费用、耗材费用、网络通讯费用、水电费、检查维护的交通费等保证站点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确保站点设备及系统连续、稳定、有效运行 。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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