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兴岛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长兴岛经济区沙大线、北海线路面维修工程
辽宁
-大连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长兴岛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 2024 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大交发 [2024]1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 2024 年长兴岛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施工 图设计的批复 》( 长经开住建发 [2024] 5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市补贴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兴岛经济区沙大线、北海线路面维修工程 (标段名 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长兴岛经济区辖区内。沙大线路线起于沙尖子,止于大平顶,起点里程桩号为 K0+000 ,终点里程桩号 K2+715.912 。北海线路线起于北炭窑村,止于北炭窑村,起点里程桩号为 K0+000 ,终点里程桩号 K1+787.796 。
2.1.2 规模:沙大线路线长度为 2.716 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北海线路线长度 1.788 公里,公路 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
2.1.3 技术标准: 沙大线为双向单车道四级公路,设计速度 2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6.50 米,路面宽度 5.00 米,两侧土路肩 2×0.75 米。北海线为单向单车道四级公路,设计速度 15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5.00 米,路面宽度 3.5 米,两侧土路肩 2×0.75 米 。
2.1.4 投资额 390.9522 万元(其中沙大线 202.7882 万元,北海线 188.1640 万元) 。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 计划工期
7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计划交工时间: 2024 年 9 月 30 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 ] 或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 。
( 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 2023 年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 1 (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3.1.3 业绩要求
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 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 2 公里或造价不低于 190 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主体公示专区 ” 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 2 公里或造价不低于 190 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工程的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内 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 2 公里或造价不低于 190 万元的四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工程的施工业绩(担任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 1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 应是在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主体公示专区 ” 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 ;在非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 、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
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 2023 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 D 级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B 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C 级认定。
3.1.6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lxy.mot.gov.cn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 不组织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附件《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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