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需求意见征集公告
云南
-楚雄州
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楚雄市东盛东路4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东新路5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 名称 :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二 期) 。
2.建设内容: 用地面积4382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86.23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为综合训练楼2525.15平方米,足球场8234平方米,跑道4572.95平方米,看台631.78平方米,停车位35个,消防救援停车位12个,挡墙及支护工程7500平方米,土石方工程约157130立方米及绿化、道路、照明、给排水供电等其它配套设施。
3.项目投资:4298.52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内容、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人员配备要求等内容详见需求文本正文。
二、征求意见范围及内容
1.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限制性和排他性;
2.招标 范围、 内容 、 质量标准 及要求等是否符合项目需求特征, 是否存在明显排他性、歧视性条款,或指向特定供应商的倾向性条款;
3. 需求文本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 ;
4.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及完整性 ;
5.相关当事人认为需要反馈意见的其他内容。
三、 反馈 意见提交
1. 反馈 意见要求
各相关当事人(潜在供应商、专家或专业人员)提出的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和条款,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2. 其他要求
潜在供应商以企业名义提交建议、修改理由等意见书面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真实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专家或专业人员以个人身份提出建议 、 修改,需 附 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截图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并 注明联系方式。
3.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4 日下 午17:00(北京时间)
4.意见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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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
5. 反馈意见 提交方式
将可编辑版和不可编辑版(两个版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反馈 意见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邮箱 ,邮件主题为“XX ( 公司/个人 ) 关于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二 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 需求的 反馈 意见”。
四、 相关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非资格预审。相关当事人反馈意见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相关当事人应保证所递交的反馈意见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因此而引起纠纷的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反馈意见资料的相关当事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和奖励。
3.针对反馈意见有不清楚、不了解的地方,征集单位有权向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相关当事人应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
4.本次需求意见征集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五、征集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六、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需求 意见 征集公告在《中国》发布。对于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公告,征集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七 、
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二 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 需求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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